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中心,福利基金会:
根据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现就坚决遏制“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做好廉洁自律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节日期间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以及北京市近日对疫情防控失职失责人员问责报道,开展警示教育,重申纪律要求,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二)及时做好节前提醒。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要求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规定,带头不聚集,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切实加强督查检查。紧盯节日期间“四风”和疫情防控常态化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等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不按规定报告防控疫情,机关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各支部书记(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党风监督员要带头扛起责任,加强检查,确保过一个廉洁安全祥和的节日。
(四)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单位节日期间检查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会机关纪委;6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有关情况报会机关纪委。
省残联机关纪委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