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赣财非税〔2019〕3号)等法律法规的精神,按照中残联、省残联对“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认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12月底以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含中央、省驻鹰单位),2022年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在本市缴纳的,均应向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申报残疾人职工就业安置情况,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审核,可直接到税务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三、申报方式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鹰潭市政务服务网(http://yt.jxzwfw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查看当地办事指南进行在线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及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鹰潭市市本级行政区域内各用人单位向鹰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其他区(市)、开发区、景区的用人单位向所属区域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四、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五、相关说明
1.2022年度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同级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核定残疾人就业情况。
2.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3.如有用人单位有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求的,请填写附件(鹰潭市残疾人就业岗位信息征集表),盖章后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鹰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邮箱(ytclfwzx@163.com)。
六、各地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1.鹰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50939,地址:鹰潭市湖西路46号。
2.贵溪市残联,联系电话:3790265,地址:贵溪市建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余江区残联,联系电话:5892156,地址:余江区白塔中路4号。
4.月湖区残联,联系电话:6223587,地址:鹰潭市鹰雄大道月湖区经济大厦113室。
5.龙虎山景区残联,联系电话:6656959,地址: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排衙峰大道8号。
6.高新区残联,联系电话:6319363,(1387015293何娟)地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9号管委会四楼409室工会办公室。
7.信江新区扶贫办,联系电话:6314082,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