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赣民字〔2021〕53号)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110元/人/月(2026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110元/月(2026年)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
申请流程: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办理,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另: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已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线下:申请人可以不受户籍地限制,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线上: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s://gjzwfw.www.gov.cn/)“弱有所扶办事专区”、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index)“个人服务—残疾福利”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证明材料,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次不跑”和“不见面审核”。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经民政部门审核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次月发放到位。
二、咨询电话
贵溪市残联3790265 余江区残联5892156
月湖区残联6223587 龙虎山景区残联6656673
高新区残联6319363 信江新区农业农村和民政局631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