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残联资助残疾大学新生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残联字〔2018〕14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残联、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残疾人资助体系,加大扶残助学力度,我会制定出台《江西省残联资助残疾大学新生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5日
江西省残联资助残疾大学新生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赣教发〔2018〕1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扶残助学力度,激励和帮助残疾大学新生顺利接受高等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一)对残疾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二)对残疾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
(三)对残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助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每年10月底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项目申请登记表》(附件1)。残疾学生申请资助时,须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和《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初审。由当地残联对残疾学生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在县(市、区)残联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将上述材料报送设区市残联审批。
(三)审批。各设区市残联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申请材料7天内进行核实、审批,确定本市受助对象。并统一汇总填写《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项目花名册》(附件2)。
(四)备案。各设区市残联将资助对象汇总上报至省残联备案,省残联按人数和标准将助学资金核拨至各设区市残联账户上。
四、资金拨付
(一)省残联于每年11月底前按设区市确定的资助对象人数和资助标准将助学金拨付至设区市残联;
(二)市级残联收到项目资金后7天内拨付至项目县(市、区)残联;
(三)县(市、区)残联在15天内及时足额将助学金汇入受助学生个人账户。
五、资金管理
(一)县(市、区)残联要指派专人管理,单列科目,专款专用,并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负责。市级残联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县(市、区)残联每年12月底前及时落实项目资金,避免长期滞留账户。
(二)对挤占挪用资金,截留、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六、项目管理
(一)各级残联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项目申报、审批、拨付凭证等资料的保存工作。项目所有资料归类存档,以便随时核查,并将受助残疾大学生信息录入数据库。
(二)各级残联要利用多种媒体途径(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加大对贫困残疾大学生自强不息精神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残联要逐级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各设区市残联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残联教就处提交年度执行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李川 0791-88538503(传真)
附件:1.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项目申请登记表
2.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项目花名册
附件1
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项目申请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年度: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近期免冠 1寸照片 |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其他残疾□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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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残疾证号 | 身份证号 | |||||||||||||||||
高等学历教育 | 类别 | 特教学院□普通院校□ | 申请金额 | 3000元□ 4000元□ 5000元□ | |||||||||||||||
层次 | 专科□本科□研究生□ | ||||||||||||||||||
录取高校(具体到院系专业)全称:
学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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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残联初审意见 |
盖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设区市残联 审批意见 |
盖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经费发放 | 资金发放人签字 | 接收助学金银行折(卡)帐号 | |||||||||||||||||
说明:1、本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由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填写。要求情况属实,字迹清楚工整,选择项在“□”内打“√”。
2、大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经县(市、区)残联初审,报地市残联审批,县(市、区)和地市残联存档备查。
附件2
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项目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年度: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户口类别 | 残疾类别 | 学历 |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 学校和班级(专业) | ||
专科 | 本科 | 研究生 | ||||||||
总计:专科生 人;本科生 人;研究生 人。
说明:1.本表要求情况属实,字迹清楚工整,不缺项漏项。“学历”在选项栏内打“√”。
2.花名册,由指定专人填写,逐级汇总至省级残联,受助学生隶属地残联、市级残联、省级残联存档备查。
填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