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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12 09:54:00  来源:省残联  作者:  已点击:

各设区市残联、教育局、农业局、团委、妇联,省直管县(市)残联、教育局、农业局、团委、妇联:

现将《江西省“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农业厅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 9月12日

 

 

 

 

 

 

 

 

江西省“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加强教育脱贫,提升残疾人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使残疾人在共建共享小康社会中更多获得感。依据《江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印发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各种有效扫盲措施,努力减少本区域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中在库15-50周岁、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文盲数,每年度减少不低于5%。

二、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分析情况,确定扫盲对象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在专项调查基础上,认真做好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摸清本地区15-50周岁、有学习能力残疾青壮年文盲底数,建立扫盲对象信息数据库。对学习意愿强、有劳动生产愿望和就业需求、监护人愿意配合的残疾青壮年优先开展扫盲教育,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的扫盲对象优先,年龄小和残疾程度轻的优先,确定本区域的扫盲目标,完善扫盲工作档案,建立扫盲工作动态管理机制。

(二)不断完善脱盲标准

参照《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国发〔1988〕8号)和中国残联制定的脱盲参考标准,在实践当中进行检验并不断修正。考虑到残疾青壮年文盲残疾类别多、残疾程度不一,改变单纯以读写算能力作为衡量残疾人是否脱盲的唯一标准,增加与残疾青壮年生产生活密切结合、实用而急需的扫盲内容,将识字教育与生活常识、卫生保健、农村实用技术、社会适应能力培训培养等结合起来。

(三)开展多形式扫盲教育

积极探索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为主的扫盲教育方法。广泛动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采取集中办班培训、送教上门、小手牵大手(孩子教父母)、开展信息化扫盲等多种方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扫盲工作。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相关部门要汇集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等机构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退休教师、志愿者以及残疾人亲友人力资源,组成扫盲骨干力量,并积极鼓励社会上有一技之长者或有扫盲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参与扫盲工作。参照教育部《扫盲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材料编写指导纲要》(教基一〔2011〕1号)和中国残联编写的《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指南》,开展扫盲教员培训。

(五)提高扫盲教育针对性

要针对城乡、区域、性别、年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不同情况,开发多种形式的扫盲教学材料及扫盲后继续教育读物,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女农民科技培训、职业技术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等,并密切结合扶贫助残、推荐就业等有力措施,在帮助残疾人实现脱盲的同时,提高其就业增收、脱贫致富的能力。

(六)加强脱盲后继续教育与管理,巩固脱盲成果

要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采取适合残疾青壮年文盲学员特点的脱盲测试方法,利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多种形式,增强脱盲测试的科学性。对有一定的识字量,又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残疾青壮年文盲,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测试。结合举办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利用网络教育资源,支持脱盲后的残疾人继续教育学习,巩固扫盲成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残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共同成立江西省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设区市、县(市、区)成立由残联牵头,教育、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与的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社会动员与宣传,开展本地区扫盲工作,落实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目标任务。

(二)加强部门配合。残联组织要摸清残疾青壮年文盲底数,协调有关部门,建档立卡,争取经费,制订工作计划,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扫盲教育。建立信息数据库,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完善工作档案,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残联组织,对扫盲工作进行指导,提供识字扫盲经验和有关政策咨询方面的帮助,协调特殊教育机构和中小学教师资源促进扫盲工作。要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坚决遏制新文盲的产生。

农业部门要把扫盲工作纳入到相关规划,将扫盲工作与产业精准扶贫、农民培训相结合,进行多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现脱盲脱贫。

共青团组织要通过中国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计划等行动,组织有文化的青年,以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投身扫盲工作。

妇联组织要依托相关业务,充分利用农村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培训资源,在开展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时向女性残疾文盲倾斜名额或单独办班,积极参与扫除女性残疾人文盲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扫盲工作的投入。把扫盲工作与就业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完成省级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任务数前提下,应扩大扫盲面,让更多的残疾青壮年接受扫盲教育。在争取财政支持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保障扫盲工作顺利开展。严格经费使用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和残疾人特点,经费着重用于:残疾青壮年文盲的筛查;为承担扫盲任务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购置扫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编印扫盲教材;培训扫盲教员;发放扫盲教员酬金和残疾人误工补贴及交通费等。社会人士参与扫盲工作者,根据其工作情况、扫盲人数、扫盲后巩固提高等情况给予相应报酬。对长期从事扫盲工作且效果突出的社会人士,应给予荣誉奖励。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扫盲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和支持扫盲工作。

(五)加强检查落实。各地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0月10日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扫盲工作领导小组要向省残联报送扫盲工作执行报告。2020年10月10日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向省残联报送“十三五”期间扫盲工作总结。

四、联系方式

省残联:李  川

电  话(传真):0791-88538503

邮  箱:15943772@qq.com

省教育厅:游振磊

电  话(传真):079186765130;86765131(传真)

邮  箱:836664491@qq.com

省农业厅:余海明

电  话(传真):0791-86225366

邮  箱:nytxcc@126.com

团省委:甘小平

电  话(传真):0791-88910810

邮  箱:jxzgb@126.com

省妇联:温肖霞

电  话(传真):0791-88911681;88911656(传真)

邮  箱:2469920051@qq.com

 

附件:江西省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江西省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颖汉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副组长:肖志华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程关怀  省农业厅巡视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伍复康   团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饶冬梅  省妇联副主席      

成  员:贾亚明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

陈  蔚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裴敏春  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宣传处处长

        甘小平  团省委志愿服务和社会联络部(筹)副部长

温肖霞 省妇联权益部副调研员

英建站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

曾建莉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副调研员

        李  川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残联教育就业处,贾亚明兼任办公室主任。